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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让“新主体”挑起现代农业大梁

发布日期:2014-03-27 09:36 浏览:299次 收藏

  中国赣州网讯:“去年售鱼10多吨,入股养殖户户均分红3万多元,大家都说这比自己单干赚的钱要多,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要求入社。”3月24日,全南县大吉山镇秋湖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志华对记者说。

  秋湖农业开发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该合作社创新形式,鼓励农户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务等资源要素入股,农民不仅可以获得固定的分红收益,还可以进入合作社成为长期稳定的生产者,每月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工资性收入。

  忽如一夜春风来。随着扶持力度的加大,近年来,我市以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快速发展壮大,有效弥补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一经营这个短板,有力推进了我市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培育活力因子

  2010年1665家,2011年新增509家,2012年新增523家,2013年新增878家。近年来,我市农民合作社的数量以年均30%左右的速度增长,其发展速度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首。

  如何把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紧密地对接起来?我市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破解这一难题的“金钥匙”,把“散兵游勇”式的农民组织起来抱团闯市场。

  全南县大吉山镇斜溪村有着60多年的养鱼历史,几年前,分散养殖成本高,种苗采购难,技术管理滞后,销售渠道狭窄。2009年,该村成立鑫水渔业专业合作社后,建立起标准化鱼塘1000多亩,目前村里入社农户150户,每亩纯利达2500元,养鱼成为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像我这样的散户,有合作社帮着一起购买鱼苗、销售成鱼,自己轻松多了。”说起合作社带来的好处,村民李来阳喜不自胜。

  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村能人及产销大户牵头、村干部领办等多种形式,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组织形式逐渐呈现多样化。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市场销售等措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逐步形成了赣南特色品牌优势。赣南脐橙、宁都黄鸡、南安板鸭、信丰萝卜等农产品已在省内外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同时,这些农民合作社,推进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更好地激活了土地产能,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新繁荣。目前,全市已有农民合作社3781家,入社农户总数达18万户。

  一年多前,家庭农场对赣州农民来说,还是个陌生的字眼,而如今,在赣州,家庭农场已然“遍地开花”,成为了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新兴力量。目前,全市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有259户,经营耕地面积1.3万亩,经营果园面积4.6万亩。

  今年46岁的杜美芳是安远县欣山镇古田村村民,她注册的安远县社阳岗家庭农场是全市最早注册的两家家庭农场之一。她和丈夫从十几年前就开始种植脐橙,现在已有20多亩。从前年开始,夫妻俩增加了养鱼、养猪等项目,每年放养上千尾鱼苗,养上百头生猪。“家庭农场让我发展种养的信心更足了,我打算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把养猪的数量扩大一倍,再扩种几百棵脐橙树,到那时,我这里可就是名副其实的‘花果山’了。”杜美芳微笑着说。

  同样发展迅猛的,还有专业大户,他们已成为赣州农业规模经营的中坚力量,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机、流通、服务等多个行业。据统计,2013年全市仅种养大户就有8679户,经营耕地面积20.2万亩。这些大户,既有城市资本下乡发展,也有当地农户自己兴业,他们把“巴掌田”集中起来生产经营,既有效破解了农田撂荒现象,也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

  与此相呼应,农业龙头企业更是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这些龙头企业通过与农户签约订单生产,鼓励农民以土地、山林、水面经营权和资金、劳力入股,以及采取建立风险基金、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形式,不断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有463家,带动农户95万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80家。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125个,超亿元的51个。

  推行集成服务

  顺应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相发展的新趋势,我市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助推作用,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创优发展环境,从政策、服务、技术等多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集成服务。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离不开政策导向激励。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成立了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指导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

  围绕全力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我市聘请农业部规划设计院专家高起点、高规格编制了《赣州市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赣州市低碳农业发展规划》,编制了生猪、蔬菜、茶叶、家禽、水产品、白莲、休闲农业等产业发展规划,先后出台系列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对农业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分类帮扶,提供政策保障。

  2009年以来,市级财政还每年拿出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专项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经营主体。此外,在项目支持、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对上级已明确可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实施的涉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申报,逐年加大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涉农项目的比例。

  目前,全市282个乡镇完成了农技推广综合建站改革任务。全市共建立乡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275个,建立县级林业产权交易中心17个。同时,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探索试验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2010年以来,全市每年培训农民30万人次以上,开展农技人员包村联户1.4万人次,服务农民14.5万户。

  在建立社会化服务平台方面,我市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多元化服务,吸引人才进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据统计,全市已有各类农业公益性组织3415个,经营性服务组织12479个,初步建立了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同时,我市一方面积极探索实施“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经济技术部门+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使农民享受到低成本、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另一方面,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宣传推介,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新型流通业态,巩固发展农产品骨干流通主体,改造发展农产品市场,健全完善各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网络。特别是在发展赣南脐橙这一主导产业的过程中,通过采取“定向、定人、定策、定企、定区、定量、定价、定牌”八定措施,初步建起产、加、销三环紧扣,对接有序的营销网络,为赣州建立和完善各类农产品市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激发主体潜能

  典型引路抓示范,是我市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重要方法。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使示范点(片)成为辐射带动农民的燎原之火。

  2010年,我市启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结合主体功能区和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整合各方资源,集中投入,加强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有1个县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区,8个县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区。与此同时,通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每年培育一批市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并给予资金补助,扶持其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建设,树立起合作社发展标杆。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中有市级示范社300家,省级示范社175家,国家级示范社3家。

  2013年7月,江西瑞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在瑞金成立,成为江西省登记的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该合作联社由瑞金市叶坪乡合龙脐橙专业合作社、叶坪赣甜西瓜专业合作社、东升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天成农产品有限公司等4家联合组建而成,出资总额为3966.5万元。联社可直接为成员合作社的314个自然人成员提供服务,其经营服务范围包括农业种养,组织收购、销售农产品;为成员单位提供农产品初加工、贮藏、销售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为成员单位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指导成员合理组织生产;为成员单位提供农资供应、创优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等服务。合作联社成立之后,成员之间资源得以整合、优势得以互补,产生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2012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赣州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我市先行先试,于2013年4月出台了《赣州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注册登记若干规定(试行)》,为联合社以合法市场主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铺路。目前全市已注册联合社3家。

  “像这样的创新举措还有很多,针对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市上下正努力形成合力,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潜力,积极推动其健康发展。”市农粮局农经科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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