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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既要积极推进又要谨慎而行

发布日期:2014-07-02 14:41 浏览:21475次 收藏

  农民日报讯:这几年,土地流转在农村呈“星火燎原”之势,不少人将其称为第二次“土地革命”。土地流转顺应了农业生产形势,带来了较为可观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出现了作物非粮化、风险扩大化等“多云转阴”苗头。山东省高青县是较早开展土地流转的县,在土地流转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土地流转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土地流转该如何转,向哪转?日前,记者来到高青进行了采访。

  土地流转好处多

  高青从2007年开始尝试进行土地流转,目前参与流转的村有500多个,占到全县村庄总数的65%。常家镇蓑衣樊村是开展土地流转最早,效益最好的村子之一。

  蓑衣樊村瑞祥农业合作社由村集体领办,推动了本村的土地流转,流转后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村民张立强把地流转给合作社后进城务工。他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份投入产出账单:流转前,亩产稻谷900斤,投入成本800元,按稻谷出米率0.7、大米市场价2.5元计算,刨去成本,亩获纯利775元。流转后,他与合作社签的协议是每年每亩1200元。也就是说,张立强不用出工出力就可获得比自己种地高的收入。

  稻农有利可图,合作社是否有账可算?合作社理事长刘树海说,土地流转让合作社添了地、降了本、增了利。“添地”是说他们将地流转过来之后,进行整理,一些沟渠、道路平整之后变成了耕地,户与户间的宽地垄得以移除,这无形之中就多增了地。他们签到协议上的土地亩数是1500亩,实际耕种了1608亩。“降本”,是说生产投入成本相对降低了,他们购买农资享受最低批发价,机械化作业减少了人工投入;精准施肥,根据土地状况施肥喷药,减少了浪费;良种良法,提高了稻米品质,精细加工,让大米实现优质优价,普通型袋装米4.0元/斤,精品米9.0元/斤。去年,瑞祥合作社亩获利3500元/亩,扣除流转费、投入成本,亩获纯利1600元,比一般农户收入高。

  认识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2011年,蓑衣樊村167户村民一致同意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蓑衣樊在全县第一个实现了农村土地“全流转”。村内不能外出务工的35名村民,到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领取报酬。村里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平整,因地制宜划分出大米、果蔬、大棚三大种植区。“全流转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将困扰村内多年的土地纠纷、树木遮荫等矛盾纠纷等全部‘清零’。”刘树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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